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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湾风灾重建、云南狮子村建设、低视力关爱与康复项目捐款的表彰决议
日期:2010-11-25  浏览次数: 发布人:admin  视力保护色:
 
    为鼓励及表彰为台湾风灾重建、云南狮子村建设、低视力关爱与康复项目积极捐款的服务队和个人,本届理事会对三个项目的捐款表彰做出如下决议:
    一、表彰办法
    1、台湾风灾重建项目捐款表彰
    为“台湾风灾重建”项目捐款5000元及以上的个人、1万元及以上的服务队或5万元以上的企业颁发精美项目捐款证书。
    2、“云南狮子村建设”项目捐款表彰
    为“云南狮子村建设”项目捐款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2万元及以上的服务队或5万元以上的企业颁发精美项目捐款证书。
    3、“低视力关爱与康复”项目捐款表彰
为“低视力关爱与康复”项目捐款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2万元及以上的服务队或5万元以上的企业颁发精美项目捐款证书。
    二、以上项目的表彰均于12月26日在凯宾斯基大酒店举行的“红狮服感动中国——深圳狮子会2010新年慈善晚会”上进行现场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服务队自愿对指定项目进行捐款,以12月20日款项到达区会指定账户或各服务队在取回开立的专用服务经费账户为准。
    四、所有筹集款项均专款专用,“台湾风灾重建”、“云南狮子村建设”两个项目捐款进入区会银行账号,“低视力关爱与康复”项目捐款进入服务队在区会的银行账号或区会账号中进行监管。支出款项时,“台湾风灾重建”、“云南狮子村建设”两个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区会统一使用,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由区会和相关委员会及工作小组定期在网上公示;“低视力关爱与康复”需服务队上报项目计划和预算,再由区会财务划拨款项。
    五、本办法于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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