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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助学基金”管理办法
日期:2011-06-09  浏览次数: 发布人:admin  视力保护色:
(本管理办法在2009.11.17的理事例会上表决全票通过,即日起正式试行)
 
 
一、目的:为更好地统筹本会的助学行动,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助学基金的募集
1、会员募捐:每年会员本人捐助并由此感召、引发身边的亲属、朋友加入到一对一助学行列,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及募捐额。募捐的总金额将计入会员的年度募捐业绩。
2、赞助:接受友会狮友、个人、公司、团体的赞助;
3、新会员入会捐助:新会员入会即向基金捐助750元。新会员入会费共5600元,其中2600元(上交总会)+1500元(行政经费)+750元(助学基金捐款)+750元(助残基金捐款)
三、助学基金的支出
1、助学基金需专款专用。
2、一对一助学中,若捐款人指定了受助学生,则需专款专用于该学生,不得挪作他用。
3、并未指定具体受助学生和指定具体用途的捐款,由会里统筹使用。包括及时填补一对一助学中暂时断供的学生,发放奖学金,购买书籍文具,发放生活补贴等。
四、助学基金的财务管理:司库根据狮子会的有关财务制度统一造册管理,统一收支。
五、助学基金的监管:助学基金的收支情况由司库单独造册管理,每次会员大会上予以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所有会员及捐助人的检查、质询、监督。
六、本办法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试行。提请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提请会员大会授权理事会根据试运行情况作出适当调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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