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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的通知
日期:2012-10-11  浏览次数: 发布人:admin  视力保护色:

关于做好推荐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的通知


各服务队:

       接深圳市精神文明办《关于推荐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的通知》(深文明办通[2012]68号)的通知,为推选、树立新一批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现启动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系列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1)“十佳爱心人物”

       长期热心公益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或个人事迹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或时代精神,对弘扬关爱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关爱事业的发展具有示范作用者;或见义勇为、舍己助人,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

     (2)“十佳爱心家庭”

       敬老爱幼事迹突出、家庭和谐,且热心公益事业、将更多的爱奉献给他人和社会,乐善好施、长期帮困助弱,感动并影响周围的家庭。

     (3)“十佳爱心企业”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关心员工生活,逐步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积极参与深圳关爱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履行社会责任成绩显著的企业。

     (4)“十佳爱心社区”

       治安良好,管理规范,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积极响应深圳关爱行动,尊老爱幼、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蔚然成风的社区。

       二、推荐要求

     (1)爱心典型的事迹以发生在第九届深圳关爱行动日常活动期(2012年4月—12月)的事迹为主,但不局限于此时段。
     (2)历届已经当选的“最具爱心人物”、“最具爱心家庭”不再参评本届的“十佳爱心人物”、“十佳爱心家庭”评选。
     (3)请各服务队按照评选要求于11月9日前将填写申报资料上报深圳狮子会办事处。
     (4)深圳狮子会将根据申报情况召开常务理事会评选各类爱心典型数量为3—5名(家),上报市文明办。
     (5)联系人:苏壮彬25688990,邮箱:
szlions_pu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深圳关爱行动十佳爱心人物推荐申报表

       2. 深圳关爱行动十佳爱心家庭推荐申报表

       3. 深圳关爱行动十佳爱心企业推荐申报表

       4. 深圳关爱行动十佳爱心社区推荐申报表



深圳狮子会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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