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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换届选举办法公示
日期:2015-02-02  浏览次数: 发布人:admin  视力保护色:

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换届选举办法公示

尊敬的各位狮友:

       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我国社团法规、深圳狮子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和国际狮子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和深圳市残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狮子会2014-2015年度第一次特别理事会审议通过了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及资格条件、选举办法,现将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及资格条件、选举办法公示,向全体会员广泛征求意见,以切实保障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公示时间:2015年2月2日至6日。请大家在详细阅览此征求意见稿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发送深圳狮子会邮箱:
szlions_pub@163.com。电话:0755-25688567,25688257。传真:0755-25688900。逾期未回复意见的,视为同意。
 

       附件: 

       1. 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产生方式及资格条件   
       2.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上届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选举办法
 

深圳狮子会
2015年2月1日


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产生方式及资格条件
(公示稿)

      一、产生方式

      (一) 第十三届年会将从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参选的候选人中选出2015-2016年度理事会成员35名,包括会长、上届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秘书长各1名、理事会理事30名、5名候补理事;
      (二) 会长候选人从第一副会长中产生;第一副会长候选人从第二副会长中产生;第二副会长候选人从历届理事会成员中报名产生;秘书长候选人由主管部门提名推荐产生;
      (三) 上届会长、秘书长候选人为当然理事。会长、第一副会长及秘书长由年会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当选的会长、第一副会长为理事会成员;
      (四) 第二副会长及其他理事由年会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第二副会长候选人参加理事竞选成为当选理事后,参加第二副会长职位的竞选。
      (五) 为充分考虑理事产生的广泛性、代表性,每支服务队的理事候选人不得超过2名,其人选由服务队理事会决定。

      二、资格条件

      (一)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候选人报名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
      2. 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曾担任过本会理事会成员,且会龄满5年,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4. 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 未受过刑事处罚;
      8.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9. 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三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
      10. 得到所在服务队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书面推荐;
      11. 竞选承诺的个人捐款和筹款已经兑现; 
      12. 较好完成当年度本职位的工作任务。

    (二)秘书长候选人报名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
      2.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4. 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 未受过刑事处罚;
      8.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9. 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三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
      10. 得到所在服务队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书面推荐;
      11. 较好完成当年度本职位的工作任务。

    (三)理事候选人报名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
      2. 曾担任过服务队队长,会龄满三年;
      3. 对本会发展有较大贡献;
      4. 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 未受过刑事处罚;
      8.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9. 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两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
      10. 得到所在服务队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书面推荐;
      11. 较好完成当年度本职位的工作任务。

      三、材料提交

      (一) 自荐及提名推荐表(由一名历届理事、一名当届理事推荐);
      (二) 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三) 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 党组织鉴定;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所属单位提供任职证明;企业主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人士须由所属街道提供证明; 
      (五) 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个人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理事候选人无需提供);
      (六) 所在服务队的推荐信
      (七) 竞选承诺及履职承诺书

      四、日程安排

    (一)2015年2月16日至3月9日为自荐及提名推荐时间。在填写“参选职位”时,需写明参选的职位,同时由一名历届理事、一名当届理事提名推荐。报名两个职位的,需填报两份自荐及提名推荐表。3月9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资料送到深圳狮子会办事处;
   (二)3月11日下午2:30召开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查报名参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资格;
   (三)3月12日下午2:30召开区第三次理事会议,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参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四)3月16日至20日,公示参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名单;
   (五)3月23日至27日,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资料报深圳市残联审批,并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中国狮子联会备案。待批复后上交年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六)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年会并选举产生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
   (七)5月25日前将2015-2016年度候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名单报深圳市残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中国狮子联会及国际狮子会备案。


深圳狮子会2015-2016年度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选举办法
(公示稿)

       根据我国社团法规、深圳狮子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和国际狮子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经深圳狮子会2014-2015年度第一次特别理事会讨论通过,决定成立深圳狮子会第十三届年会主席团,负责召开第十三届年会期间的组织工作。成员为联会领导代表,市残联代表,本会2014-2015年度会长、上届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秘书长、年会委员会主席、监事会代表,会长顾问委员会代表、狮友代表,共11人。

       二、 深圳狮子会第十三届年会全体会员代表选举产生2015-2016年度理事会成员35名,包括会长、上届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秘书长各1名,理事30名,候补理事5名。

       上届会长、秘书长候选人为当然理事。会长、第一副会长、秘书长经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当选的会长、第一副会长为理事。第二副会长及其他理事经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第二副会长候选人参加理事竞选成为当选理事后,参加第二副会长职位的竞选。

       三、 选举工作由年会主席或执行主席主持。

       四、 会长、第一副会长选举办法

       (一) 会长、第一副会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出。候选人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当选。当选的会长、第一副会长为理事;
       (二) 会长候选人为2014-2015年度第一副会长。第一副会长候选人为2014-2015年度第二副会长;
       (三) 会长候选人、第一副会长候选人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赞成票时,进行第二次投票,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当选;
       (四) 会长候选人第二次投票也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的,由当选的第一副会长获得会长候选人资格,按会长候选人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五) 第一副会长候选人第二轮投票也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的,由当选的第二副会长获得第一副会长候选人资格,按第一副会长候选人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六) 因当选的第一副会长接任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会长候选人而出现第一副会长空缺时,由当选的第二副会长补位,按第一副会长候选人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五、 上届会长产生办法

       (一) 上届会长为当然理事;
       (二) 上届会长为2014-2015年度会长。

       六、 秘书长选举办法

       (一) 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出;
       (二) 秘书长候选人由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产生,为当然理事;
       (三) 秘书长候选人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当选。秘书长候选人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时,直接进行第二轮投票,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当选。秘书长候选人第二轮投票也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另行推荐秘书长候选人并由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七、 理事选举办法

       (一) 理事由年会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 理事候选人从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参选的历任服务队队长中产生。
       (三) 理事候选人获得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如果获得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的当选理事不足理事名额,当场从未获得到会代表半数赞成票的理事候选人中进行第二轮选举,获得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者,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以补足理事名额。
       得赞成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当场对得票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得赞成票较多的第32-36名候选人作为候补理事。如当选理事缺位时,由第32-36名候补理事按得票的顺序依次递补。候补理事不足5名时,从未当选的理事候选人中进行再次投票,获得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者,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以补足候补理事名额。

       八、 第二副会长选举办法

       (一) 第二副会长由年会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 第二副会长候选人从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参选第二副会长、2015-2016年度当选理事的人员中产生; 
       (三) 第二副会长候选人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当选。
       如无一人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时,由获得赞成票相对多的前两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
       第二轮投票,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者当选。如无一人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票较多者进入第三轮投票。第三轮投票,候选人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当选,若仍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由年会主席团另行启动选举第二副会长程序。
       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投票中,因得赞成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进入下一轮投票的候选人时,应当场对得票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进入下一轮投票。
       因当选的第二副会长接任未获得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的第一副会长候选人而出现第二副会长空缺时,补位程序按第二副会长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九、 选举程序

       (一) 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应在投票选举前向会员代表发表参选演说,演说时间不超过5分钟。会员代表可以向候选人提问,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二) 理事候选人应在投票选举前向年会全体会员代表发表参选演说,每人演说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 会员代表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应在姓名右边相应的圆圈内用黑色笔涂黑。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不画任何符号。画其他符号的,视为废票;
选票应用黑色水笔、圆珠笔或铅笔填涂,填涂要清楚、准确;
       (四)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 每张选票所涂的赞成当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的候选人数为有效,多于应选候选人数的作废;
       (六) 年会会员代表不可以委托投票。如果正代表不能出席年会,应由副代表代为履行正代表职责;
       (七) 监票组11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副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9人,由年会主席团从会员代表中提名,交年会会员代表预备会议通过。监票人的职责是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理事会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唱票工作;
       (八) 投票按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中的代表、其他会员代表的顺序进行;
       (九) 计票工作由年会主席团指定办事处工作人员负责,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
       (十) 计票工作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年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经年会主席团确认是否有效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 选票由办事处印刷并加盖“深圳狮子会”印章。

       十、本办法经年会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一、本办法由年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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