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四届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年度关爱事件、年度推动者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理事:
接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十四届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年度关爱事件、年度推动者的通知(深关爱通〔2017〕1号)》,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深圳精神,树立先进典型,褒奖善行义举,深圳市关爱办正式启动第十四届深圳关爱行动系列推选活动。请各位理事积极推荐本管区、分区、服务队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爱心典型(含爱心人物、爱心企业)、关爱事件、年度推动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十佳爱心人物
长期热心公益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环保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或奉献爱心的事迹感人,对弘扬关爱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关爱事业的发展具有示范作用者;或见义勇为、舍己助人,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
(二)十佳爱心企业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关心员工生活,逐步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履行社会责任成绩显著的企业。
(三)十大关爱事件
公众参与度高、影响力大、受众面广,在改善民生问题、推动社会创新、推动社会公共政策的完善或制定、弘扬公益理念等方面具有持续性和创新性,对推动深圳公益事业创新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事件。
(四)年度推动者
在关爱行动的组织发动、文化传播、信息交流、项目孵化、资源整合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创新性地解决了民生问题,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显著地推动了深圳关爱行动以及全市公益事业发展壮大的个人、团队或机构。
二、推荐要求
(1)爱心典型的事迹以发生在第十四届深圳关爱行动日常活动期(2016年9—12月)的事迹为主,但不局限于此时段。
(2)深圳关爱行动“十佳爱心人物”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十佳爱心人物”推选活动。其他推选类别不受此限。
(3)请各位理事按照评选要求于2月4日前将填写申报资料上报深圳狮子会办事处。
(4)深圳狮子会将根据申报情况召开常务理事会评选各类奖项,上报市关爱办。
(5)联系人:林泽芸25688990,邮箱:szlions_pu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狮子会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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