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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通知
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 发布人:lions  视力保护色:

关于申报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狮友:

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启动申报了!为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精神,激励和表彰支持我市慈善公益事业的机构和个人,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深圳市民政局开展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榜单类别

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推出三个子榜单,即个人年度慈善捐赠榜、企业年度慈善捐赠榜、社会组织年度捐赠收入榜。

1、个人年度慈善捐赠榜:2016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2、企业年度慈善捐赠榜:2016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3、社会组织年度捐赠收入榜:2016年度捐赠收入(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二)入选条件

凡在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1万元以上、企业捐赠10万元、社会组织接受捐赠100万元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将收录相应榜单:

1、个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2、企业:在深圳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外地注册公司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3、社会组织: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及注册地址在深圳的部级、省级社会组织。

(三)捐赠数据的界定

捐赠数据指的是捐赠人进行直接捐赠的货币和实物捐赠折合金额的总和,申报时需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文件:

1、有效捐赠票据,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等;

2、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

3、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公示说明(需加盖公章)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4、不符合以上要求,确有争议的,由深圳市慈善捐赠榜编制办公室研究议定。

(四)申报方式及渠道

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推荐、申报工作,均请登录深圳民政在线或慈展会官网(www.cncf.org.cn), 点击“深圳慈善捐赠榜在线申报”链接,根据自身情况下载相应表单填写完整后发回官方邮箱。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

另外,也可致电或电邮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和企业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编制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咨询电话:0755-22314863/22314865官方邮箱:szcsjcsb@cncf.org.cn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2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办公室

(五)榜单的发布及宣传

1、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深圳慈善日启动仪式现场发布

2、有关报刊发布

3、深圳园博园.公益慈善长廊等深圳市大型公共场所进行展示宣传。


请符合条件的狮友和狮友企业参照申报要求,自行登陆申报网站申报。

办事处联系人:吴枚芸25688576,马惠娟25688567。邮箱:szlions_pub@163.com。

深圳慈善捐赠榜,深圳人自己的慈善榜单!望广大狮友重视此次活动,积极申报,弘扬狮子精神。

特此通知。

附件:(可点击下载)

1. 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申报表(个人年度捐赠榜)

2. 2016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申报表(企业年度捐赠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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