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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加强对微信公众账号、微信群组等互联网 公共信息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9-09-12  浏览次数: 发布人:lions  视力保护色:

各服务队:

为加强深圳狮子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组等互联网公共信息平台的管理,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中国残联“两微一端”建设推广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狮子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对微信公众账号、微信群组等互联网公共信息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依据《深圳狮子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深圳狮子会实际,现就微信公众账号、微信群组等互联网公共信息平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平台运营职责,厘清管理机制

(一)合理、积极、健康发展网络公共信息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中指出:舆论导向正确就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推动事业发展。舆论导向错误,就会动摇人心、瓦解斗志,危害党和人民事业。

深圳狮子会需充分利用网络公共平台传播深圳狮子会声音,扩大深圳狮子会公开的受众面,提高服务成果信息的到达率。运用严谨客观、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片、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输出内容,结合深圳狮子会各项品牌服务、社区服务活动、国家重要节日及纪念日等设置话题,有规律、有重点的推送有法可依、积极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内容,提升深圳狮子会公共影响力。

(二)责任人主管主办,强化平台日常监管

按中国狮子联会要求,深圳狮子会公共关系与宣传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宣委)主席为平台内容监管责任人。负责组织学习国家政策会议内容,紧跟形势,掌控好宣传口径的尺度。根据此通知规范的内容标准审阅稿件,并观测网络平台账号已发布内容下不实评论与恶意评语动态,及时、妥善维护深圳狮子会公共形象。以“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原则,推进、指导、协调所监督信息平台的宣传工作。

 

二、规范审核程序,制定内容标准

(一)进一步规范网络平台和互联网群组的创建管理,细化内容发布程序

1. 深圳狮子会的网络信息平台账户由深圳狮子会创建,秘书长安排宣传专员操作,公宣委主席、总干事负责内容监管。

2. 严格发布原则和内容审查。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一事一审”原则。

3. 深圳狮子会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宣委主席、总干事、秘书长、会长批准后方可发布;涉及市残联等行政部门相关信息的重要文件,需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4. 深圳狮子会组建的互联网群组(以下简称“官方群”)仅授权办事处工作人员实施群内成员的添加管理,其余任何会员无权向群内添加成员。未经允许向群内添加的成员,办事处有权将其移出该群。

5. 委员会、服务队组建互联网群组(微信群、QQ 群等)需向深圳狮子会报备,内部自行管理。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并由纠察长、纪律委员会和监事会负责监督。

6. 各服务队注册网络平台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必须经深圳狮子会、联会备案许可后,方可公布信息、推送稿件,推送的稿件须严格遵守发布原则和内容标准,经服务队队长审核通过,方可发布。网络平台信息报备表详见附件。

7. 停用未经联会、深圳狮子会批准的带有“中国狮子联会”、“深圳狮子会”、“深狮”、“深圳狮子会**服务队”、“深狮**服务队”等字样的平台账号,及以发布中国狮子联会、深圳狮子会相关信息为主要内容的非正式平台账号。

8. 未经报备批准的群组,必须立即解散。任何会员或非会员创建的群组,不得冠以联会、深狮等相关名称,不得冠以与“中国狮子联会”、“深圳狮子会”、“深圳狮子会**服务队”、“深狮**服务队”字样相关的名称;如果出现损害联会、深圳狮子会及会员形象的事件,中国狮子联会和深圳狮子会有追究创建群组者责任的权利。

9. 官方微信群成员必须为正式会员,非会员及退会会员不得入群。入群后,会员应及时修改备注姓名,体现为“服务队+真实姓名”、“委员会职务+真实姓名”等。对未标注真实姓名和服务队的群成员,办事处有权将其移出。

 

(二)细化平台内容标准,限制群组互动空间

1. 严格内容审查,注意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保持信息内容的口径统一。发布内容简明扼要、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必要时可以适当升华主题,但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

2. 禁止发布涉及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和组织的营销内容及其他商业内容。

3. 严禁发布涉及宗教、色情、赌博、暴力等内容的信息;严禁出现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有悖于社会公德、不文明的内容;严禁发布未经证实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严禁发布与本会狮务工作无关、性质不符、形象受损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

4. 所有文字、图片及影像中出现的称谓,必须为联会规定的标准称谓,分级称谓即深圳狮子会、XX服务队队长团队等。人事称谓,即会长、监事长、上届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创会会长、前会长、副监事长、秘书长、财务长、总务长、纠察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区主席、分区主席、监事、会长特别助理、资政、XX委员会主席(团长)/执行主席(副团长),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创队队长、前队长、秘书、财务、总务、纠察、队长团队成员等。

5. 谨慎发布图片及影像内容。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的图影,禁止发布不符合实际的图影,避免直接发布涉及受助者本人面部及隐私的图影(本人同意除外),减少或避免发布大量合影或与主题活动不符的影像。

6. 禁止发布举报、投诉、辞职等内容。举报、投诉等相关内容可通过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本会纠察长、纪律委员会或监事会提交材料,由深圳狮子会根据相关制度调查处理。辞职须提交书面报告,由深圳狮子会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7. 禁止发布攻击他人或服务队的言语。如遇狮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之处,建议私下告知对方有序沟通,或向纠察长、纪律委员会或监事会反映情况,由深圳狮子会调查了解后进行解决。

 

(三)严格执行责任制,确保宣传工作规范有序

1.“谁建群谁负责”。群创建者、群主、管理员负有管理的责任,应做好入群人员的身份验证,坚持正确导向,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2.会员未经批准,擅自创建网络平台账号、注册互联网群组(如微信群、QQ群等),本会有权制止,并给予警告、内部通报批评等处分。

3.会员、服务队、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外宣传,造成不良影响的,本会有权制止不当言行,并给予警告、内部通报批评等处分,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违反本通知的服务队及会员,在违规年度内不得参与本会各类奖项的评选活动。违反本通知的会员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理事、监事的竞选,不得担任下一年度的区会各种职务。

5.对屡次违反宣传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会员、服务队、委员会,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可取消其会籍、取消服务队、撤销职务。

6.违反法律法规,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网络平台账号报备

服务队、委员会已注册网络平台账号的,请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填好的报备表(见附件),交至办事处干事。

服务队群组创建联系人:

第一专区联络员:胡 蕾 25689756

第二专区联络员:杜少珩25688980

第三专区联络员:李江苹25688576

第四专区联络员:黄莘然25689752

第五专区联络员:周文光25688930

委员会群组创建联系人:丘鹏 25688570

 

请各委员会、服务队按照以上通知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对应责任人严格把关宣传内容,凝聚力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附件:附件:网络平台信息汇总表.xlsx


 

深圳狮子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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