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狮友:
接2010深圳慈善榜编制工作办公室通知,“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正在进行榜单数据收集工作。深圳狮子会是此次慈善榜编制工作的编委会成员单位之一。
“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将推出两个榜单:“个人年度捐赠慈善榜”、“机构年度捐赠慈善榜”。
凡在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均可入榜。详细的榜单要求,请见《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编制工作方案》。
请各位狮友于3月22日前将您的捐赠情况统计后报至区会办事处。联系人:马惠娟,25688567,侯珍莲,25688550;邮箱:szlions_pub@163.com.
深圳狮子会
2011年3月14日
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编制工作方案
一、 “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实施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办【2008】60号《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建立深圳慈善榜,增强捐赠集体和个人的荣誉感”的精神,市民政局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大力支持下自2006年起成功编制了三届《深圳慈善榜》,该榜单正逐步发展为深圳慈善公益领域的品牌项目,每年发布的慈善榜单也被誉为是衡量深圳慈善事业的“温度计”。
“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将继续推出两个榜单:“个人年度捐赠慈善榜”、“机构年度捐赠慈善榜”。
二、组织框架
指导单位: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慈善会
编委会成员单位: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关爱行动组委会办公室、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深圳市妇联、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市社会、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警察基金会、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深圳市归侨侨眷福利基金会、深圳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深圳市社会福利基金会、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深圳市老年基金会、深圳光彩事业促进会、深圳狮子会、罗湖区慈善会、福田区慈善会、南山区慈善会、盐田区慈善会、龙岗区慈善会、宝安区慈善会、光明新区慈善会、坪山新区慈善会
协办单位(拟邀):深圳外商企业投资协会、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投资商会、深圳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深圳台商协会、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深圳市自闭症研究会、深圳市潮人海外经济促进会、深圳市韩江文化研究会、深圳市余彭年社会福利协会、深圳市福州商会、深圳市温州商会、深圳市潮汕商会等
特别支持:中民慈善捐赠信息中心
三、榜单编制要求
(一)榜单入选对象
凡在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并满足以下条件的:
1. 个人: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2. 机构:在深圳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或在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的机构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外地注册的公司或机构向深圳本地捐赠的。
(二)榜单项目
“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将推出两个榜单:“个人年度捐赠慈善榜”、“机构年度捐赠慈善榜”。
1. 个人年度捐赠慈善榜:2010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
2. 机构年度捐赠慈善榜:2010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
注:个人捐赠和机构捐赠记录分开计算,不能将个人捐赠额计算到机构上,也不能将机构捐赠额记录到个人上。
(三)榜单数据收集方式
本次慈善榜通过以下三个主要渠道进行数据收集。
1. 社会采集:面向社会广泛收集的捐赠数据,包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短信、微博等各种媒体途径向社会公布;
2. 机构采集:面向编委会成员单位、行(商)业协会和具有接受捐赠资格的单位等慈善公益组织收集相关的捐赠数据;
3. 数据库挖掘:检索全国慈善捐赠管理系统、有关省市、国内媒体等渠道,从中调用相关的捐赠数据。
(四)捐赠数据的界定
捐赠数据指的是捐赠人进行直接捐赠的货币和实物捐赠折合金额的总和,申报时需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文件:
1. 有效捐赠票据,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等;
2. 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认同广泛的实物及照片、功德碑等证据;
3. 不符合以上两条,又确有争议的,召开编委会会议认定。
(五)编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1. 安排专人参与慈善榜编制工作;
2. 在本系统捐赠对象中进行推荐,并进行数据搜集汇总,填报《2010年度深圳慈善榜捐赠数据采集表》;
3. 配合数据核实工作;
4. 有需要时推荐及提供捐赠人感人故事,以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四、实施时间表
1.3月2日,召开编委会第一次会议。
2. 3月3日-25日,编委会成员单位汇总捐赠数据至慈善榜专用邮箱szcishanbang@126.com。同步进行社会采集、数据梳理及排榜工作。
3. 3月26日-31日,中民慈善捐赠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库挖掘。
4. 4月1日-6日,审核确定公示版榜单。
5. 4月7日,在第二届鹏城慈善奖颁奖典礼上进行公示。同步进行媒体公示。
6. 4月7日-21日,公示版公示期。
7. 4月25日,最终版榜单揭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