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服务队:
接深圳市文明办《关于邀请参与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的函》(深文明办函[2012]34号)的通知,根据深圳关爱行动工作安排,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拟于2012年年底启动,集中活动时间为期三个月。为做好组织策划和项目申报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深圳关爱行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关爱•感恩•回报”主题,以推动建设和谐深圳为目标,搭建各界奉献爱心、参与公益的公共平台,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传播“助人者最乐,行善者最美”理念,进一步弘扬大运精神,推动深圳志愿者之城、爱心之城建设。
二、项目类别
深圳关爱行动项目按重点活动项目、常规活动项目两种类别申报:
(一)重点活动项目
重点活动项目是指各单位在往届关爱行动中已经开展的、社会影响大、实际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的品牌活动项目,或结合新形势计划开展的创新性活动项目。具体项目可围绕(但不局限于)以下主题进行策划和实施:
1.温暖计划:以访贫问苦、关怀慰问、实物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关爱项目和活动;
2.幸福计划:以文化关爱、心理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关爱项目和活动;
3.彩虹计划:以救危济困、重病救治、意外灾难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关爱项目和活动;
4.成长计划:以增长知识、培养技能、提高自立能力为目的的各类助学、培训类关爱项目和活动;
5.感恩计划:以弘扬“懂得感恩,知恩图报”精神为主题的关爱项目和活动;
6.传递计划:以宣传关爱理念、弘扬关爱精神为主题的关爱项目和活动;
7.阳光计划:立足于帮扶困难群体、或让广大市民受益的政策制定等长效救助机制建设方面的项目和工作;
8.平台计划:围绕公益事业发展链条的各个环节,立足于搭建信息汇聚交流、资源优化配置、项目孵化配对、价值理念输出等有利于促进全市公益事业发展壮大的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和活动。
各单位可围绕(但不限于)以上八类内容,结合本单位、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策划内容实在、形式多样、社会参与面广、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关爱活动项目。
(二)常规活动项目
常规活动项目是指重点活动项目外,与各单位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关爱为主题的一般性活动项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的活动项目开展时间可以是2013年全年,不限于第十届深圳关爱行动集中活动期间。不限于深圳本地开展的活动。
2.若“活动名称”中含节假日,应统一采用中文数字,如:“六一”慰问。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
4. 请各服务队填写《服务活动审批表》报区会,由区会统一报关爱办。
5.联系人:苏壮彬25688990,邮箱:szlions_pub@163.com
特此通知。
深圳狮子会
2012年9月20日
相关信息


